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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认罪是否属法定从轻情节

自愿认罪是否属法定从轻情节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2-21 21:32:07 已帮助32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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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从轻情节

关于法定可从轻的情节。首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从重或者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或者从轻处罚均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刑罚。那么根据刑法规定,下列情形系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


第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四,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七,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八,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九,对于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那么对于教唆犯而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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