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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解途中 羁押期限

押解途中 羁押期限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3-05 20:56:43 已帮助23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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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解途中羁押期限
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 3、可能判十年以上的重刑事案件经省级批准或决定再延长两个月。 4、138条,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决定起诉,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5、168条,法院应在一个月以内做出判决,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6、审查起诉期间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 7、审判期间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逮捕最长是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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