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赔偿范围应当包括:
1、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
2、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权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债权人因失去与他人订立合同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
(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归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20年的话,那么这个诉讼权利,就不会受到保护了,除此之外,也给大家介绍了一下我们国家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