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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噪声扰民的规定

物权法噪声扰民的规定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2024-02-19 04:03:42 已帮助39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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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我国有专门的公证机构,正是用来满足人们的需求的。这体现了我国制度的完善。人们选择公证一般都是为了使自己的权利能得到更好地保证。土地使用证公证也是如此。一般情况下购房人在购房的过程中商家就会将全部的手续证件都帮助办理齐全,一般不需要公证。但是实际生活中难免有所遗漏,所以公证确实是一个保证自己权利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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