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工程施工记录和工程质量资料齐全完整。
4、参加工程施工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方进行检查,并应签署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6、施工规程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齐全,频率符合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按规定实行了见证取样和送检。
7、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
8、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9、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1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1、符合本标准及本标准配套使用的专业工程验收(检验)标准的规定。
12、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