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生育保险的范围

生育保险的范围

生育保险的范围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2 07:50:09 已帮助156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二、生育医疗费:a、参保职工因急诊(包括分娩、产科疾病、流产)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属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b、经审批在境内异地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分升的医疗费用;c、产假期内因产科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d、其它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生育医疗费报销说明: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 结算)。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