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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食品安全渎职罪

什么是食品安全渎职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2024-03-01 09:51:37 已帮助15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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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如何正确界定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与刑法第九章规定的其他渎职罪间的区别呢 


第一、区别标准 (1)渎职行为是否发生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即是否是对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与食品有关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加工和食品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即食品经营); (2)渎职失职行为是否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这里指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应当是指造成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其他严重后果。


第二、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与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区别 根据上述区别标准,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等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对食品安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因渎职失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其他严重后果,则定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如果没有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分别按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定罪处罚。


第三、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区别 根据前述区别标准,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对食品安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因渎职失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其他严重后果,则定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如果没有发生上述后果,则应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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