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你所问到的清远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下面是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
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
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
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
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