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
公积金存款利率标准,活期基准年利率为0.35%,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为1.10%,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为1.50%。假设:(1)该职工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从未提取公积金;(2)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为每月的1日;(3)2016年6月30日结息时利率未调整。则新老政策下个人账户利息所得计算如下: 个人
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案例 上年结转余额 (截至2015年6月30日) 当年每月汇缴 (单位和个人合计) 2016年6月30日结息金额 100,000元 1,000元 原利率政策 上年结转利息 当年结息 三个月定期利率1.10% 活期利率0.35% 100,000元×1.10%×366天÷360天=1,118.33元 缴存时间 积数 1,141.39元 2015年7月1日 1,000元×366天 2015年8月1日 1,000元×335天 2015年9月1日 1,000元×304天 2015年10月1日 1,000元×274天 2015年11月1日 1,000元×243天 2015年12月1日 1,000元×213天 2016年1月1日 1,000元×182天 2016年2月1日 1,000元×151天 2016年3月1日 1,000元×122天 2016年4月1日 1,000元×91天 2016年5月1日 1,000元×61天 2016年6月1日 1,000元×30天 积数合计 2,372,000 2,372,000×0.35%÷360天=23.06元 新利率政策 一年期定期利率1.50% 1,623.83元 100,000元×1.50%×366天÷360天=1,525.00元 2,372,000×1.50%÷360天=98.83元 新政策比原政策增加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482.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