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日期有着明确的规定,通常定于每月中旬或月末进行发放。
对于失业保险金的到账时间,我们会经过严谨的核实和确认,只要当月的审核认定流程顺利完成并获得通过,那么该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将会立即划拨至您的个人账户之中。
然而,由于银行转账业务可能存在延迟现象,若您在本月底仍未能收到失业保险金,敬请您在次月初再行查询。《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