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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中雇主与雇员责任
侵权责任法中雇主与雇员责任
每个人都有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可能是人身权利,也可能是财产权利,这些权利其他人是不可以侵犯,但实践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侵权行为,如盗窃、无意损害等,遇到侵权行为不要选择忍让,要选择通过侵权法规维权。
2024-03-03 04:45:31
已帮助414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侵权责任法
【适用范围】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
侵权责任
。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
监护权
、所有权、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
著作权
、
专利权
、
商标
专用权、发现权、股权、
继承权
等人身、财产权益。 所以,我认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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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中雇主与雇员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侵犯商业信誉的主体与客体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于他人,可以指名道姓,也可以不呼其名,但根据其虚构的内容、散布的方式,完全能让公众知道其指向于何人。如果其内容泛泛而指,根据其内容及散布方式无法推测针对的是谁,自然不能构成本罪。由于本罪所侵害的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他人必须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诸如饮食、旅店、旅游等各种服务的人等。所谓商业信誉,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诚实信用和名誉,包括其信用、资产、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等内容。所谓商品声誉,则是指其商品的良好声望及称誉,包括商品的性能、结构、外观、效用、质量、价格等方面。其与财产权利相联系,与从事商业经营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在其长期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是社会对其生产、经营、商品、服务等方而的质量、信用、声誉的客观认识与评价。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与真实情况不符、对竞争对手不利的事实;所谓散布,是指以各种可以使众人知道的方法扩散其所捏造的虚伪事实。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即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言论,既可以通过宣传媒体,又可以出现在产品发布会上;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书信等方法,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散布既可以在公众场合为之,又可以向某些与竞争对手有特定业务关系的经营者传播,需要注意的是,本条对本罪的行为特征的表述是捏造并散布,必须同时具备两行为才可能构成本罪;至于其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当众散布,又可以不当其面散布。归纳起来,则主要是:(1)在公开场合,如订货会、交易会、产品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宣扬所捏造的事实;(2)利用公开信、传单、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公告等诋毁他人及产品;(3)在经营活动中利用销售、业务洽谈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尤其是被损害人的固定客户贬抑对方;(4)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散布虚构的事实;(5)以顾客、消费者的名义向有关监督部门如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作虚假投诉,损害其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6)在社会公众中造谣并加以传播;等等。诽谤行为需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才能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主要是指由于商业诽谤行为而导致失去消费者的信赖,商品滞销,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导致他人濒临破产等。所谓情节严重,虽指多次实施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损害多人的商誉的行为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本罪的主体多为经营者,为在市场上占据位置,以诽谤的方式毁损竞争对手。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经营者的雇员能否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章所规定的法律责任虽然都是针对经营者本身的,但是在目前的理论界和实践中仍有不少人认为对实施行为的经营者的雇员应当直接按照反法处罚,如孔祥俊先生就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经营者,实质上应当包括参与或者影响市场竞争的任何人。”在司法实践中对经营者的雇员用反法进行处罚的实例也有不少。 我认为,根据反法的立法原意和反法所应起到的作用,不应当将经营者的雇员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理由如下:雇员防碍竞争的行为不外乎这两种情形,一是代表经营者实施的竞争行为,这种情况下雇员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归于其代表的经营者,而不是归于雇员本身,雇员本身不是竞争的参与者,雇员在其实施的防碍竞争的行为中没有自身的竞争利益,对于不存在竞争利益的行为者不能用反法来处罚。 二是为了谋求自身的不法利益而进行的客观上损害他人竞争利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雇员所希望获取以及实际获取的利益并非是竞争利益,而是其他利益,应当由侵权行为法和劳动法等别的法律来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将经营者的雇员列入反法的惩罚对象,会使反法所承担的任务过于沉重和分散,既不利于利用反法去惩罚那些在经济生活中比较突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会导致很多法律的竞合现象,使本来可以用民法、劳动法等很好解决的问题复杂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雇的货车帮我装货时驾驶员在装货时划伤手指驾驶员是货车主本人,请问我有责任吗
受害者可要求驾驶员与车主共同承担交通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因为你与驾驶员是雇主与雇员的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的司法解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雇员在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在此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虽然损害事实不是雇主直接造成的,但加害人是因其对雇主的劳务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所以雇主作事故连带责任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沙晓陆
问题:您好律师:我的雇员在送货过程中在小区被电动自行车撞伤,请问雇主需要承担多大责任?谢谢
一般情况雇主承担全责,不过涉及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的责任大小,如雇员对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户主不在了,配偶在,想过户。户主单位档案上家庭成员名字与现成员名不一致,当地没有原始档案了查不到,怎么办
不可以的,以为例,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王晓影
问题:雇员主事责任,人已批捕,保险不陪,还需要签谅解书吗,签谅解书能监外还是减轻判刑呢, 关于赔偿部分是由雇主承担还是驾驶员?我们需要起诉雇主吗? 谢谢周律师
受害人谅解的话,可以从轻处罚。赔偿部分要看具体的事故发生原因、责任认定等等。建议携带相关材料与我当面咨询,得到精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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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21 10:08:58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需要看学校是否有过错,并且可以要求另一同学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问题:8岁内小孩在学校玩闹骨折谁的责任?
刘飞飞律师
2024-05-20 10:55:56
第一次听说去银行贷款,还要自己交担保费用的,你确定你是在银行贷款吗
问题:是这样的,我昨天去银行贷款签订了一份合同?
钱威律师
2024-05-18 21:33:1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污蔑诽谤罪最多能蹲多长时间?
陈娜娜律师
2024-05-20 16:19:13
你好,请问有问题咨询吗
问题:您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13:53:34
《刑法》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问题:骨灰被报复的给扔了?
叶清风律师
2024-05-17 10:36:06
你倒是报警处理了啊这个
问题:想请问别人辱骂自己,然后找很多人堵我,还把我的手机号码公布?
刘飞飞律师
2024-05-16 09:21:30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要看这个踩到球的过程中,学校是否有失职
问题:8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应该担责,学校现在不承担责任,7岁足球课上课期间踩到球导致右肱骨骨折内固定手术?
钱威律师
2024-05-16 07:07:3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小孩在学校和小孩玩摔骨折怎么处理?
钱威律师
2024-05-16 02:21:1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私闯民宅具体情况
问题:私闯民宅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5-16 08:28:2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小孩的脚踝关节骨折了,需要陪护,请问一下,家人陪护如何判定多少钱一天?
吕美亮律师
2024-05-21 10:08:58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需要看学校是否有过错,并且可以要求另一同学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问题:8岁内小孩在学校玩闹骨折谁的责任?
刘飞飞律师
2024-05-20 10:55:56
第一次听说去银行贷款,还要自己交担保费用的,你确定你是在银行贷款吗
问题:是这样的,我昨天去银行贷款签订了一份合同?
陈娜娜律师
2024-05-20 16:19:13
你好,请问有问题咨询吗
问题:您好?
钱威律师
2024-05-16 07:07:3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小孩在学校和小孩玩摔骨折怎么处理?
钱威律师
2024-05-16 08:28:2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小孩的脚踝关节骨折了,需要陪护,请问一下,家人陪护如何判定多少钱一天?
钱威律师
2024-05-18 21:33:1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污蔑诽谤罪最多能蹲多长时间?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13:53:34
《刑法》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问题:骨灰被报复的给扔了?
叶清风律师
2024-05-17 10:36:06
你倒是报警处理了啊这个
问题:想请问别人辱骂自己,然后找很多人堵我,还把我的手机号码公布?
刘飞飞律师
2024-05-16 09:21:30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要看这个踩到球的过程中,学校是否有失职
问题:8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应该担责,学校现在不承担责任,7岁足球课上课期间踩到球导致右肱骨骨折内固定手术?
钱威律师
2024-05-16 02:21:1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私闯民宅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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