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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指导意见修改之处

量刑指导意见修改之处
2017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新修订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以及量刑是否公正公平至关重要,那么,最新修订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都有些什么内容呢?,接下来律图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您阅读了解。
2024-02-24 02:16:16 已帮助37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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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指导意见修改之处有什么?
一、贪污罪怎么判 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二、贪污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1、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贪污的数额。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重大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贪污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或者贪污后订立攻守同盟、毁灭罪证、打击报复证人、拒不退赃,情节特别恶劣的,等等。 2、如果个人贪污数额为1万元以上的,即使行为人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也不得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多次贪污未经处理,是指两次以上的贪污行为,既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受过行政处理。累计贪污数额应按本法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执行。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的贪污数额应累计计算,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贪污数额不予计算。 贪污罪是什么,贪污罪怎么判以及贪污罪量刑标准是多少?看完本文,您一定成竹在胸。然而,个人对于具体罪名刑事诉讼流程都不太熟悉,如果真的遇到类似案件,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还是求助于专业刑辩律师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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