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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办土地证
集体建设用地办土地证
由于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市场越做越大,城市建设也在扩张,也有很大一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而转为国有土地,现在房产市场交易频繁起来后,对于房屋产权相关的信息需求也越来越多,很多人不了解什么是集体土地证,集体土地证和国有土地证有什么区别,下面律图网小编就来为您讲解一下。
2024-02-24 21:40:34
已帮助39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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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集体建设用地办土地证
吕美亮
问题: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仓库租期30年,租期合法吗?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租期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您可以约定到期后自动续租一些条件,此外,土地性质能否转变应关注一下,否则造成违法建造,风险较大。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
问题:我们农村建设的农贸市场土地性质违建
请具体描述你的问题以及诉求
樊乐乐
问题:我买房子是带的集体土地,当时土地产权人已经是死亡,他妻子卖给我的,房子过户我名下了,但是土地当时没过了户,因为是他老公名字,他家儿子当时小未满十八岁,我们当时只是写了一份协议,所以土地产权还是他去世的老公的名字,现在想过户找不到人,我呢现在要卖房,买房的人怕房子以后动迁,土地产权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一定风险。以下是一些建议: 1.?尽力寻找相关人员:尝试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原土地产权人的妻子和儿子,以便协商解决土地过户问题。2.?明确告知买家风险:在卖房时,将土地产权的情况如实告知买家,让他们充分了解潜在的问题,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责任和风险承担。
张滢钰
问题:您好律师,我们这里有一块土地,不服于个人承包地,而是服干生产队所有社员集体承包地,现在是一座厂房,我们队社员每人每年都能领到伍百多元的承包款,而现在镇里要给征收,每亩地给不到伍万元,这合理吗
不可能,原来可能是流转,没有征收
王金龙
问题:如果贷款无力偿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盖的厂房会被拍吗
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可以买卖,但具有一定限制。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须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买卖,但不得上市交易。如果贷款无力偿还,法院是否会拍卖农村集体土地上盖的厂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张滢钰
问题:我们租赁的集体用地上面间的厂房,土地租赁合同为三十年,三十年合同到期怎么办
您好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石家庄集体土地宅基地及建筑物补偿标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补偿分两种:国有土地拆迁安置、集体土地拆迁安置国有土地的拆迁由于出现诸多问题正在酝酿修改,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费。货币补偿费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房屋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住宅房屋的平房、非单元式楼房应增加附属设施补偿。被拆迁住宅房屋在合法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内小于规定容积率的,其多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给予适当补偿。目前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补偿的费用为三类: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后两者归所有者所有。目前正酝酿立法解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中存,在的问题,诸如补偿标准过低、补偿不公、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暴力等。在目前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实际上政府在以“公共利益”为由典型的就是“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征收政府看中的是土地出让金,补偿金一亩地三四万、五六万,但变为国有土地后进入土地市场卖给开发商时,就成了几百万,政府赚了巨大差价。所以,我们还要靠律师在政策框架内根据经验运用技巧争取权益最大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集体土地宅基地纠纷起诉条件如何规定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具体流程是什么?
1、集体土地可以过户,但前提是,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否则不予变更。集体土地如果土地证不办理变更,房产部门是不会给当事人变更房产证的。(国有土地变更:先更房产证,后土地证。集体土地:先土地证,后房产证)。2、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3、土地证过户费用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4、缴交资料(1)、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2)、市房地产买卖合同;(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5)、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7)、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8)、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9)、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属抵押(按揭)购房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抵押物价值评估书或双方确定价值协议书、抵押合同和主合同;(10)、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11)、金融机构法人资格证明;(12)、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流程图: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办理房屋继承需提交证件(1)、房屋所有证(2)、继承公证书(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4)、继承人申请书综上所述,法律规定中农村的集体土地的转让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些都是具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流转,并且土地使用权可以变更,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是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不归个人所有,所以在需要转让或者需要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之前,需要对此类相关知识要有明确的了解。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具体流程是什么【温馨提示】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步骤是什么
农村的集体土地征收的流程的第一步是发布征地通告,第二步是征询村民的意见,这一点是在政府组织的听证会上村民可积极发表不同的意见,第三步是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的登记确认,拟定相关的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等这些步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政府征用的农民土地可以用于建设吗
对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第五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另行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怎样依法流转农民的集体土地
1、协商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发包方受承包方书面委托,可代表承包方统一与受让方进行协商。2、审查流转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后,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同村同组承包户相互间转包、租赁、互换土地或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的不审查)。对受让方审查的内容应包括:①资质审查:法人资格、注册地址、信誉度、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和履约能力等;②项目审查:实施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的预期效益及经营风险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证金和土地复耕保证金制度。3、订立合同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发包方或中介组织受承包方书面委托,可代表承包方与受让方订立合同。除代耕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都应签订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化书面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②流转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质量等级;③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④流转方式;⑤流转土地的用途;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⑦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⑧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⑨违约责任。4、备案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流转双方有意进行流转合同鉴证的,可以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或公证机关申请合同鉴证。不得强制要求流转双方进行流转合同鉴证。5、归档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应及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签订的流转合同及其他规范性流转书面材料等及时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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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29 22:39:08
nh 会影响征信的。
问题:房子当初低压给银行贷款了现在房价掉了如果不还钱了房子不要了会影响征信吗?
王淳律师
2024-05-29 18:01:14
你好,最好跟房产局问清楚。你描述的情况,一般需要公公、大姑姐、放弃继承份额,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问题:我想过户房子㇏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子㇏婆婆已过世㇏有2个大姑姐㇏需要什么证件?
钱威律师
2024-05-26 08:14:1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问题:不交物业费,物业发短信说要起诉?
王淳律师
2024-05-29 18:04:19
你好,一般只能预收6个月的物业费,超出部分是违规的。
问题:我是业主物业公司对一次交两年物业费给予很大优惠我可以交吗违反相关规定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5 07:01:21
自己的房子改造只要不占用邻居的地,不遮挡邻居的阳光,不用在意
问题:自己房子改造,邻居不同意如何处理?
钱威律师
2024-05-24 20:10:13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案件情况
问题:意外造成火灾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只是烧坏小厂房,各种机械不同程度受损,自己核算损失结果是五十万,但是也提供不了购买合同和购买发票?
叶清风律师
2024-05-24 11:28:10
你好,不可以的,你可以办证之后再加名字
问题:购房时是我自己的名字上房办房产证时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吗?
司天双律师
2024-05-25 08:22:33
你可以联系我,我是司律师,可以解决你的问题
问题:我女儿和对像离婚多年但对像婚前有债务,但是债务还钱走我女儿账号,但又怕买房㝍在女儿名下受扦连?
吕美亮律师
2024-05-22 12:00:40
担保期最长两年,你可以委托律师给你提供代理。
问题:十年前给我爸私人担保十四万,现在人家要保全我房子,?
钱威律师
2024-05-22 09:24:0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房子二次抵押可以吗?
司天双律师
2024-05-25 08:22:33
你可以联系我,我是司律师,可以解决你的问题
问题:我女儿和对像离婚多年但对像婚前有债务,但是债务还钱走我女儿账号,但又怕买房㝍在女儿名下受扦连?
吕美亮律师
2024-05-25 07:01:21
自己的房子改造只要不占用邻居的地,不遮挡邻居的阳光,不用在意
问题:自己房子改造,邻居不同意如何处理?
钱威律师
2024-05-24 20:10:13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案件情况
问题:意外造成火灾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只是烧坏小厂房,各种机械不同程度受损,自己核算损失结果是五十万,但是也提供不了购买合同和购买发票?
吕美亮律师
2024-05-22 12:00:40
担保期最长两年,你可以委托律师给你提供代理。
问题:十年前给我爸私人担保十四万,现在人家要保全我房子,?
钱威律师
2024-05-22 09:24:0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房子二次抵押可以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29 22:39:08
nh 会影响征信的。
问题:房子当初低压给银行贷款了现在房价掉了如果不还钱了房子不要了会影响征信吗?
王淳律师
2024-05-29 18:01:14
你好,最好跟房产局问清楚。你描述的情况,一般需要公公、大姑姐、放弃继承份额,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问题:我想过户房子㇏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子㇏婆婆已过世㇏有2个大姑姐㇏需要什么证件?
钱威律师
2024-05-26 08:14:1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问题:不交物业费,物业发短信说要起诉?
王淳律师
2024-05-29 18:04:19
你好,一般只能预收6个月的物业费,超出部分是违规的。
问题:我是业主物业公司对一次交两年物业费给予很大优惠我可以交吗违反相关规定吗?
叶清风律师
2024-05-24 11:28:10
你好,不可以的,你可以办证之后再加名字
问题:购房时是我自己的名字上房办房产证时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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