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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条例 陪产假规定

计划生育条例 陪产假规定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2024-02-24 07:42:02 已帮助30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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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区《计划生育条例》丈夫陪产假
  第二十九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次结婚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职工,增加晚婚假十二天;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十四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二十天。职工休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予扣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所以只有女方属于晚育的,男方才有10天的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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