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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性

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性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2 02:44:46 已帮助270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环境污染责任的特殊性

1、以无过错原则为归责原则


环境污染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污染者只要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无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2、实行因果关系的推定


只要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就推定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污染者负有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3、污染者与第三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


即便环境污染是因第三人的过错所致,污染者也不能因此免除侵权责任,而应与第三人一起向受害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


4、需要注意的责任区分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无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在其内部的责任份额划分上,都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各自责任的大小。


这段属性主要表现在以无过错原则为归责原则、实行因果关系的推定、污染者与第三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需要注意的责任区分这四个方面。每一个人都应当保护环境,这是作为我们中国公民的一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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