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由民间纷争引发的打架斗殴或损坏他人财产等违背治安管理之行为,若其情节轻微,经过公安机关的专业调解之后,涉事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共识,则可视为撤销案件处理,且决定不对其进行处罚。
然而,如果在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协议或是达成协议后又未能得到有效履行,那么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违规者进行处罚,同时向当事人说明其有权就产生的民事争议提请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