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约可视为有效解除承包合同的依据,在另一方显然违反并背离了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时,承包商有权利采取行动,主张合同单方面解除。
在法律层面上,所有合法确立的承包合同都被赋予对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强大法律约束力。
然而,当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法定的、可用于解除承包合同的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签约人或承包商均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来解除承包合同,从而关闭合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这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合同的单方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