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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22 15:45:18 已帮助23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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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关于结婚前双方一方出资购房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前已经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者是在结婚前已全额支付了房屋款项且房产登记在其自身名下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所购置的房产应被视为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无需进行夫妻共有财产的划分。
也就是说,即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也无法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另外,如果在结婚前一方已经偿还了所有的贷款,但是直到婚后才获得房产证的话,同样可以将此种情况视为个人婚前财产。
在此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仍然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无权对该房产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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