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其实质上是通过承包途径获取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律框架内采用适宜的流转方式,如转包、出租、互换以及转让等进行优化配置。
在此过程中,依法实施流转的法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由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各个环节展开充分而平等的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流转意向;
其次,将达成的流转意向上报至所在地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由其对受让方的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最后,在经过审查并确认无误之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的监督之下,双方共同签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以下五个基本原则:
第一,要始终坚持土地流转与土地确权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
第二,要坚决贯彻土地流转与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要积极推动土地流转与发展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要努力实现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进程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要大力提倡土地流转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