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事件发生之后,病患及其家属须立即向相关的医疗机构或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明确表达调查与追究责任的坚决意愿在此关键时期,务必尽快督促责任人以及科室主任详细描述整个事件的始末,同时对使用过的医疗器械进行封存保留。
在充分沟通与协商之后,共同商定赔偿金额以及处理方式。
若医患双方能够就上述问题达成共识,应当签订正式的书面和解协议以示确认。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