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需要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时,采用仲裁方式进行处理无疑是最为合适且合法的选择。
在此,我们为您详细列举了几种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并适宜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情形:
关于确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
因为工作时间安排、休息休息休假权利、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培训及劳动安全防护等环节引发的争议;
关于劳动薪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方面所产生的纷争;
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相关争议事宜。
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