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案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但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其合法占有,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予以认定,然后依照相应法律法规给予合理补偿;
如房屋手续不齐全或缺少产权产籍资料,须待相关部门完成合规认定之后,方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置;
对于涉及产权或使用权(承租权)纠纷的房屋,必须在经过民事诉讼程序后,根据判决结果依法进行补偿。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未能提供周转房时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过渡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所导致的损失赔偿费。
具体而言:
1.若拆迁人已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实际使用者居住于此,则公式中的第二项补助费将为零;
2.若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性质,则公式中的第四项赔偿费将为零;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意味着该房屋由其自行使用。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项须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对于未能按时足额补偿的情况,被拆迁人有权拒绝交付出让土地及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