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订立的合同中,即使其中一份被遗失,也并不妨碍该合同所具有的效力。
换言之,双方当事人皆应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内容严格遵守并履行各自应尽之责任。
若有任何一方发现自己手中的那份合约已经遗失的话,则可前往另一方处复印一份,并将其妥善保存为副本。
此外,还可以考虑通过各种媒体渠道或报纸刊登相关公告,以此宣告原有的合同已失效,并与合同相对方重新签署新的协议。
倘若双方均确认合同确实存在且依照合同约定行事,那么即便合同遗失了,对实际操作也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然而,若对方未能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则需寻求其他途径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以及合同中所约定的具体事项。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