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此向您详细介绍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首先,关于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金额将根据员工本人工资来进行核算。
具体来说,这部分费用将依照这位员工在受伤或患职业病前所工作的12个月中,平均每月的缴费工资为准。
如果这位员工的福利待遇超过了统筹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300%,那他就能获得这个数字下的补给;
相反地,如果这位员工的薪酬水平稍低,但超过了统筹地区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60%,那么他也将得到这个区间内的补助。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各位读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