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私了已经签署协议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一些补偿挽回途径。
然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要求。
首先,若事故双方通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且未能完全履行的,或者该份协议在未经过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下达成的,又或者这份协议本身含有诸多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或明显不公允之处,那么受害方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对于仲裁结果不满者,还可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其次,如果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已送达生效,则此种情况下无法进行诉讼,但仍可申请再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