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所购房产未能按时交付达半年之久,购房者有权向开发企业发出书面催告。
在该等催告发出后,如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即三个月内仍未履行房屋交付义务;
或是开发商逾期交付长达半年时间,且已收到购房者发来的催告传真,并且在经过合理期限后仍然无法提供交付服务,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行为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