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若开发商经过多次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能够成功履行交房义务,则购买者将无法解除购房合同,但是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其次,若经过多次催告,开发商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房屋,并且未给出正当理由,那么购买者就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损失。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