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列述了关于土地租赁事项的详细规定,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首先,明确了各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其姓名、住址等关键要素;
其次,对本次租赁涉及到的土地进行了详细描述,包括名称、地理位置、可使用面积、质量级别等必要因素;
再次,明确了租赁期限及其起始日期;
其后,约定了租赁土地的具体用途;
接着,分别确立了双方享有的权益以及应承担的义务;
最后,针对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做出了明确说明,如土地在法律程序下被征收、征用或者占用后,相关补偿费用的归属问题,以及若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相应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