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买卖双方未对房屋真实情况进行充分披露,在卖方故意或无意地隐瞒了其为“凶宅”的事实前提下,购买者通过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使得另一方在完全不知情且非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购房协议,根据相关法规,此种协议是具备可撤销性的。
因此,在此类情形下,购买者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该份购房协议并要求退还所支付的款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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