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滴小伙伴们,如果你准备离开现在的工作岗位了,那么你需要注意的是,雇主应该在你正式结束和他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时,一次性把所有的工资都结算给你哦!为了保证这个过程的公正公平,用人单位要书面记录下来支付你薪水的具体数字、日期、谁是领取人以及领取人签过字没有,并且这些资料至少需要保存两年以便随时查看或核对。
假设有个雇主无故地拖延或者不愿意给你发放辞职后应得的那部分薪水,这时候,你可以先尝试着和他们好好沟通,但如果双方还是没办法就这个问题达成共识的话,那就赶紧去找相关的劳动行政部门吧!他们会出面帮你解决这个问题,让雇主尽快把属于你的工资支付给你。
当然啦,如果你觉得这样还不够,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让他们来裁决这个事情,看看雇主要不要把你应得的工资支付给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