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进行房屋征收补偿时,我们将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与使用年限,划分出不同档次,并以此为基础,根据每平方米的价格来计算补偿费用。
另一方面,对于房屋征收过程中的周转补偿费用,则会参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分类,然后根据每户人家的人口数量,按照月度给予相应的补贴。
2、关于房屋征收的奖励性补偿费用,具体数额将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最终确认。
然而,作为负责拆迁工作的机构,我们要严格遵照上述规定执行,确保所有补偿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能有任何随意变更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