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协议有效性的相关标准,下列各项条件需满足以确保所订立的协议为合法有效的:
1.在协议签署的两个相对立的当事人中,需要各自具备相应的民法上的行为能力;
2.协议内容必须切实反映出这两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
3.协议条款不得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基本原则。
除此之外,对于那些仅获得利益而无损失的协议,或者是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水平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协议,只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明确同意或者事后追认,也同样被视为有效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