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相关条款,行政处罚的具体类别主要涵盖如下六项:
1.行政训诫与通报表扬;
2.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禁物资;
3.暂时扣押许可证照、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许可证照;
4.限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勒令停产停业、关闭企业以及限制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
5.实施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
6.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