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曾领取过社保卡的参保人来说,即便长时间未领取也并不会对其个人社保账户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未能及时持有社保卡可能会为当事人享受医疗费用及其他类型费用的社保报销带来许多不便之处。
在此方面,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法》明确指出,国家应确保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广泛覆盖面、保障基本权益、构建多层次体系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总方针。
同时,社会保险的整体水平亦需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相协调,以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运行和长期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