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合同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包括:
首先,合同当事人必须对合同的核心内容达成共识;
其次,应当存在至少两方或多方的缔约主体参与其中;
第三,书面协议则需当事人一致签名、加盖公章或是留下指纹等清晰可辨识的痕迹;
第四,倘若在签名、加盖公章以及留下指纹等行为实施前,任何一方已先行履行了关键义务且得到另一方接受,那么该合同同样具备生效效力;
最后,合同的成立必然经过要约及承诺两个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