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协议签订过程中所必须包含的关键要素包括但不限于:
明确所有参与方(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详细信息以及他们的住址等基本信息;
租赁标的物亦需明确具体即出租之房屋,并必须详细描述该房屋位于何处,其面积大小,内部设施配置以及装修情况等重要内容;
租赁用途必须明确规定,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租赁用途,更不能将房屋用于任何非法活动;
租赁期限也需要明确规定;
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也应在协议中明确列出;
同时,还需明确规定修缮责任的归属问题;
最后,变更和解除租赁协议的相关条款也需要在协议中予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