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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有什么

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有什么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5-13 11:20:36 已帮助15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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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有什么
关于买卖合同之成立所需满足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交易各方需以书面形式订立相关合同条款,并在签署、加盖公章或者依照约定执行特定操作之前,交易一方已先行承担了其应尽之主要责任和义务,另一方对此表示接纳;
其次,如交易双方在签署合同时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签字、加盖公章或明确按指模等进行确认,同样符合买卖合同成立之要求;
最后,对于某些涉及法律与政策规定之交易类型,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亦可成为有效之买卖合同,前提是其中一方已先行履行主要责任和义务,而另一方对此表示接纳。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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