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框架下,如果存在违章建筑物,则对于其拆迁方面并不会有任何补偿的措施。
同样,若有关部门强行拆除该类违章建筑,也不会对业主或责任人进行相关的赔偿责任。
另外,关于建设活动的监管工作,市、县级别的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以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对于那些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他们应该秉持依法处理的原则,果断加以制止。
在城市化进程中,各种符合计划的建设活动是必不可少的,而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全面的调查、准确的认定以及妥善的处理。
对于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或者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政府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然而,对于那些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者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政府将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