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报工伤鉴定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件以及受伤劳动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此外,还需提供经过治疗并在伤势基本稳定之后所作出的医疗诊断证明。
最后,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则应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