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合同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现象的效力在于,该合同如果被证实存在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的恶意勾结,而这种行为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那么这份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自然人或法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具备与其实际行为相符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且不能有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况出现。
在此基础上,方可依法认定合同的有效性。
然而,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其目的并非为了实现合同的正常履行,而是通过恶意串通的方式,故意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样的合同将会被视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