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要约邀请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种是招标公告;
第二种为招股说明书;
第三种则是拍卖公告;
此外,还有债券募集办法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
最后,商业广告与宣传以及邮寄的价目表也是常见的要约邀请形式。
对于期望他人向自身发起要约的表达方式,即可视作要约邀请。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