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与贷款合同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借款合同主要是指借款人单方面向贷款方提出借款请求,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归还借款并支付一定利息作为回报的协议文件。
相比之下,贷款合同则是以金融机构为主导一方,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后,根据其自身偿债能力以及社会公众对其信用度的评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资金的合约。
在贷款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借贷人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证明其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同时也需要展示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
而在借款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后方能正式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