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计算损失金额:
首先,如果各方对于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式已经事先达成了书面协议,那么便应当按照该协议执行;
其次,倘若协议中未明确提及相关事宜,那么损失赔偿额就应该与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相等,同时还应涵盖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双方可能获得的额外收益或利润。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