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外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与承揽合同在具体的法律条款上存在着显著差异。
首先,承揽合同主要规定了由承揽方履行工作义务并向订约方提交完整的工作成果,然后由订约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此类承揽行为通常涵盖了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如加工、定制、修复、复制、测试及检查等多种类型的操作过程。
然而,室内外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对建筑房屋及其内部空间进行标准化和个性化的装饰装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