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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只能是书面形式吗

借款合同只能是书面形式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5-11 16:05:18 已帮助15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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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只能是书面形式吗
借款合同中,大部分情况下都被视为诺成合同。
这种类型的合同主要依赖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合意,以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其成立的要件。
换句话说,只要双方明确表达了同意签署该合同的意愿并签署协议文本,该合同即告成立,并不需要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够使其生效。
实际上,一方的实际交付标的物行为,可以理解为对该合同的履行,但它并非成为该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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