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况下,不动产买卖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首先,如果是以非书面形式进行签署;
其次,若是涉及到主体不适格的问题;
再次,如果经过深入调查证实有恶意串通事实,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第四,若实质上是基于虚假意思表示,而非真实意愿订立的;
接着,如违背了社会公众所共同认同的道德准则和良好习俗;
再者,如果其行为已严重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最后,如果该行为违反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令。
此外,如果是由未经授权的代理人代为签署;
或者是在房屋与土地的转让过程中,将两者分离处理;
又或者是在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甚至是在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下进行交易,这些都可能导致不动产买卖合同被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