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土地纠纷方面,可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寻求解决方案。
若协商无果,亦可寻求第三方机构,如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进行化解争议的工作。
若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公正裁决。
对于因房屋质量问题而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购买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
此外,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卖方有义务承担修复责任;
若卖方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购买者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修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