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施工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与其紧密联系的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及要求,以保障工程建设的高质量水平。
其次,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图纸等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确保工程各项功能得以充分实现。
此外,参与工程验收的各方人员均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技能,以保证验收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再者,验收过程应当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之上展开,以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对于隐蔽工程,在其隐蔽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先行进行验收,以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质量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