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背着伴侣和第三者发生亲密行为并导致后者妊娠,然而男方却坚持不愿意解除婚姻关系时,作为受害女方,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离婚。
在法律实践中,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真挚相离而无法再次维系,且经过法院多次努力仲裁无果,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批准双方离婚。
而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之一便是:
由于感情不和而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
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