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询问的法律中规定的共同财产种类,我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富包含以下几类:
首先,包括了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各类劳动报酬形式。
其次,包括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收益,如企业利润等。
再次,还包括了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专利权、著作权等。
此外,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但需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中所规定的情形。
最后,还有一些其他应归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个人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